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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7年7月份买了一处房产当时是口头协议房款是分两期给2017年12月底给一部分2018年12月给一部分 17年7月份我就入住了这处房子,把钥匙全部给我了 17年11月份原房主反悔了不想卖给我这种情况我的口头协议生效吗?我在2017年7月份买了一处房产当时是口头协议房款是分两期给2017年12月底给一部分2018年12月给一部分 17年7月份我就入住了这处房子,把钥匙全部给我了 17年11月份原房主反悔了不想卖

房产纠纷 2019-06-17 21: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约定的通常情况下,应当依照买卖合同进行,如果卖方反悔不想在卖房时,可以先行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后可以依照合同条款,到法院依法起诉请求对方进行履行。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想卖方,则属于违约情形,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要由原告方提出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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