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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周边有一片单向马路宽度的空地,本应是搞绿化,是12层楼全体住户的活动场所,甲方不但没给住户们水电到户,(自己各户凑钱水电开户)现在还把所有空地占为己有,建了什么大理石加工场所,卖烟酒,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们业主又将如何起诉甲方老板建了什么大理石加工场所,卖烟酒,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们业主又将如何起诉甲方老板

离婚 2019-07-25 08: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物业公司是提供物业服务的,而供水供电是供电和供水部门的职责,物业公司利用工作之便采取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如果直接停水停电的话,物业公司是有错的,因为作为物业公司是要以维护小区和谐为原则,可以通过业委会、居委会协助做欠费业主的思想工作,达到追缴物业费的目的。
    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 作为业主可以向当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等去反映。如果实在处理不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n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物权法专门设置了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中该章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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