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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3月我们受我们当地一领导委托为其贷款!他作为担保人!16年3月贷款到期后他如数将贷款以还给银行!但钱是从他银行卡划走的!18年7月他以还款小票为依据将我们起诉说他是替我们还的!要行使追偿权!我想知道他的诉讼时效过了吗?我们该怎么办?要行使追偿权!我想知道他的诉讼时效过了吗?我们该怎么办?

诉讼 2019-08-08 14: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银行贷款到期不还的后果至少有两项:一是银行会通过各种手段来要求你还款,包括催收令或是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二是你的信用度会成为负面,以后恐怕不会再从银行得到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
    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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