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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向我借款10万,用一套房子抵押,有借条有担保人签字,注明抵押房产信息,并有一份用的名字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现发现该抵押房产购房合同是伪造,该房产已经别借款人出售,借款人不否认债务,却以种种借口拖延,请问该借款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用一套房子抵押,有借条有担保人签字,请问该借款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抵押担保 2019-05-24 17: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确实打算偿还的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但是如果是失联了,大多可能是触犯了诈骗罪了。
    要尽快通过法院诉讼维权了。
  • 网络诈骗金额不论多少,都构成诈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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