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今天中午12点50分左右,被一辆车给碰撞了,电动车倒了,压到了我的左脚,上面肿了,身上多处受伤,酸痛,来医院做检查了,保险公司过去解决,说只赔1500,我想问一下,我自己花的医药费,检查费,还有没有工作的误工费他不赔的话,我要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来医院做检查了,保险公司过去解决,有没有工作的误工费他不赔的话,我要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保险纠纷 2019-07-28 20: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如下;《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1.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但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无法认定工伤,进而也就无法通过向单位索要赔偿。
    2.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琼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