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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早上好!我朋友为一单担保被法院裁定为拒不履行罪,就因为卡上走了一笔30万的账,但我朋友自身也是有欠人家钱,现在担保这笔本金26万+10万利息共36万全部要限我朋友一个月还,关键是我朋友现在也是没这能力还,还有就是那张担保欠条并不是我朋友签字我朋友为一单担保被法院裁定为拒不履行罪,现在担保这笔本金26万+10万利息共36万全部要限我朋友一个月还,还有就是那张担保欠条并不是我朋友签字

债权债务 2019-07-23 07: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借钱应当打借条,不是打欠条,打欠条是不妥当的。二,一般来说,借钱是要利息的,应当在借钱打借条之前双方协商好利率,写在借条上。三,如果当时没有协商利率,出借人自定利率,如果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你可以不支付。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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