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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房子抵押帮朋友借钱100万,现到期还不出钱。经法院调解延期几个月还,现在延期的时间到了,还是还不上钱。现在法院要强执执行我的房子,要我十五天腾空房子拍卖,请问律师,法院强执执行不是有宽限期吗?宽限期从哪天开始计算?执行局要发文通知我吗?谢谢!现到期还不出钱。经法院调解延期几个月还,还是还不上钱。法院强执执行不是有宽限期吗?

调解 2019-07-16 15: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在借钱时可以用房子抵押,但是不动产抵押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要写的话 写借条,而不是欠条,要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号都要写上,还要有第三方见证人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若该借款合同设置了担保银行有权可以同时向担保人和债务人主张权利,也有权单独向担保人主张
  •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存在抵押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需要解除抵押才能进行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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