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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找我办在借贷平台办理手机分期和贷款给了好处费事后我又介绍两个朋友办贷款给好处费三个人总共贷款价值十万元现在A不给钱还分期了说是三个月之后给现在自己垫付可是我不信A了我们应该怎么办可以报警吗给予立案吗现在去报警以什么理由呢报警之后钱是不是由我们还A找我办在借贷平台办理手机分期和贷款给了好处费事后我又介绍两个朋友办贷款给好处费三个人总共贷款价值十万元现在A不给钱还分期了说是三个月之后给现在自己垫付可是我不信A了我们应该怎么办可以报警吗给予立案吗

债权债务 2019-06-05 11: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 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对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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