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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xx小学的一名教师,这所学校是XX助的学校,2002年9学建校,到2018年6月解体,我从建校就在这教学,整整16年了,养老保险是2012年11月给上的。现在我被辞退了。我咨询一下律师,学校怎样陪偿我,之前10年的养老保险应该不应该给我上?1我xx小学的一名教师,现在我被辞退了。学校怎样陪偿我,之前10年的养老保险应该不应该给我上?

保险纠纷 2019-07-10 11: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实质上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
    即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
    考虑到这期间物价上涨因素,这一产品实际能起到个税"减负"作用。即使不考虑这期间物价上涨的因素,这一产品所起到的个税"减负"作用,还意味着迟缓缴税等好处。
    在国外,这种产品非常通行,可通过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
  • 工作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与养老保险无关,只与是否缴纳工伤保险有关(一般情况下是统一缴纳的),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前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者由单位支付。否则都由单位支付。
    如果拒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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