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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弟弟是去年出事不在了,给陪尝了66万有妻子,孩子,我爸爸,妈妈他们遗产该怎继承。事过后弟媳说她要养老人只给了我老人10万,办事花了14万,她拿了41万,到现在他切跑了。孩子也不让老人见,老人去看孩子,又被弟媳和她的男朋友给打了。这事改怎么办到现在他切跑了。孩子也不让老人见,老人去看孩子,又被弟媳和她的男朋友给打了。这事改怎么办

离婚 2019-08-14 23: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 离婚后,不让对方看孩子,违法。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视权。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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