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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婚,现在想给父母换个房子改善一下条件,想把父母现在居住的房子卖掉,换一个更大一点的,卖房子的钱可以充当大房子的首付,但是就需要贷款一部分,请问,如果新房子写我父母的名字,我可以来贷款吗?如果我来贷款,这还算是我父母的房产吗,还是也有我老公的一部分?想把父母现在居住的房子卖掉,我可以来贷款吗?这还算是我父母的房产吗,还是也有我老公的一部分?

离婚 2019-05-23 02: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不动产登记非自己户籍所在行政村的小产权房最好是卖掉,小产权房只能在有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居民之间转让,外村户口的居民无权购买非本行政村的小产权房的。
    二、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 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遗产所有人去世,继承人需要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有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才是你的,
    不办理过户,没有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没关系。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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