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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上凌晨三点我的车子右拐,车头已过了人行车道,忽然从人行道过来两个骑电瓶车的人,他们没开车灯,我当时也没看到她们,她们的电瓶车撞到我车前保险杠摔倒了,她们报警,警察来把我车子扣了,昨天等她们一下午没来处理事故,现在她们也出院了,我的车子还一直扣着该咋办?车头已过了人行车道,她们的电瓶车撞到我车前保险杠摔倒了,我的车子还一直扣着该咋办?

保险纠纷 2019-06-06 06: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2.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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