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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在厂工作时被水冲伤耳朵,因不舒服出现耳鸣,后向领导请假回家休息,第二天早上旋晕120急诊送医院,诊断为感音神经性耳聋,起初厂给往院看病八千多元,现在经过3个月治疗仍无效果,耳聋。厂方不再管了,不再给进一步治疗费用,让我去告。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第二天早上旋晕120急诊送医院,不再给进一步治疗费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7-16 13: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侵权要承担的治疗费用,要看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后留有残疾的,是否都有必要进行后续治疗,应从后续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如果经过治疗,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有所减轻,那么这种后续治疗就是必要的;如果经过治疗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没有减轻甚至扩大,那么这种后续治疗就是不必要的,应立即停止后续治疗。
    对必要的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加害人应当赔偿,对不必要的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加害人不应赔偿。同时,还应从侵权行为和侵权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认定后续治疗费。即只有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导致的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加害人才应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因为长期工作导致耳鸣的,您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待确认为职业病进行维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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