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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我是男方,结婚时拿首付10万买的房子,写的老丈人名字,因为能用公积金贷款,这几年贷款他还,然后还有一个房子,也是我拿首付20万,写的我爱人名字,她还贷款,还有一套房子我拿首付20万,我还贷款,车是女方家出钱买的,女方名字。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财产怎么分割?写的老丈人名字,因为能用公积金贷款,这几年贷款他还,写的我爱人名字,女方名字。这种情况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 2019-05-24 20: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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