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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已经确定了损失,并且我和相撞车辆的车主已经协商好了,理赔在强制险内1500元。保险公司让我到交警队开证明文件,但是交警说快速理赔不能办理。这样保险公司还进行赔偿吗?保险公司的赔偿是一定要责任书吗?2000元以下不用开吗?没有的话保险公司还赔偿吗理赔在强制险内1500元。保险公司的赔偿是一定要责任书吗?没有的话保险公司还赔偿吗

保险纠纷 2019-07-02 09: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理赔范围一般包括四个方面:
    1、保险标的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该损失可能是保险标的的全部损失,也可能是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若为全损,如果是足额保险,可要求保险人承担该保险标的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若为部分损失,则可按相应比例要求赔偿。
    2、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此处的诉讼或仲裁费主要是指责任保险中可能出现的诉讼或仲裁的费用。如在交强险中,投保人可能因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与受害人对簿公堂,这里支出的诉讼费用即属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
    3、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即在出险后,未查清保险事故的各方面细节以确定赔偿额度时所支出的费用。
    4、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施救费用必须是为了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超出该部分则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
  • 发生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交强险的赔偿情况为: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伤残赔偿金等十一万;第二,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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