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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事情是15年八月份到十月份发生的。事情事这样的,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借了我的支付宝然后向别人借款,打了借条,但是还款的时候没有通过借条,且数额已经还清,但是不是通过借条还的,所以债主没有销毁借条,导致了后来支付宝又从我账号里划了一笔钱过去,使我受到了损失。请问这个可以报案吗?借了我的支付宝然后向别人借款,是不是通过借条还的,所以债主没有销毁借条,请问这个可以报案吗?

债权债务 2019-06-03 19: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   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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