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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一平房是2010年翻盖的。房产证是我的名,我父亲2014年去世的,父亲去世后房子一直由继母住着,我父亲和继母一起生活了18年,他们没办证。现在我要用这个房子给儿子结婚用。继母不搬走。她有四个儿女。有一个儿子今年50多了一直单身。也搬到我的房子住。和他妈一起生活。我该怎么办?房产证是我的名,现在我要用这个房子给儿子结婚用。也搬到我的房子住。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5-18 19: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子是你婚前独立购买的,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能支付女方一定的住房帮助费,法院不会拍卖你的房子。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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