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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聚众围堵殴打本人,本人没有还手,后来报警去警局通过调解,对方写了书面道歉,调解书双方都已签字,但我第二天早晨醒来感觉颈脖后方疼痛,过一会脖子就不能动了,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诊断为颈部外伤(软组织挫伤)。请问能构成轻微伤害嘛?我签过调解书了还可以去警局续次案嘛?可以要求行政拘留嘛?别人聚众围堵殴打本人,后来报警去警局通过调解,请问能构成轻微伤害嘛?可以要求行政拘留嘛?

调解 2019-05-25 14: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轻微伤侵权损害赔偿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 酒驾要被行政拘留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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