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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的土地是种植荷藕的,現在当地政府搞复垦了,复垦之后我承包的土地不可以种植荷藕了,政府賠償了3500元每亩到当地村部。我現在的土地不要了,当地村部只赔了1600元每亩给我。這個赔款只夠我2017年当年的費用,我2016年的投資了一百万元,还沒有收回来,我现在可以和他們要求賠償的3500每亩給我吗?我承包的土地是种植荷藕的,現在当地政府搞复垦了,我现在可以和他們要求賠償的3500每亩給我吗?

综合法律 2019-06-03 15: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土地管理法16条: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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