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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上个月底我去租房子,之后付了订金,本来我说付五百元,房东说你反正要住的,付一个月房租得了,房租是2300元一个月,说好12天后搬进去住的,后来因为现住地方暂时不拆了,提前和房东说了,让他退点订金给我,刚开始不同意的,后来我退步让他退我一半订金,他口头说好的,说等他房子租出去再说,你说我该怎么办?之后付了订金,刚开始不同意的,后来我退步让他退我一半订金,说等他房子租出去再说,你说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5-31 12: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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