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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问题想问下,就是我最近刚从老家来宁波慈溪这边租了个门面做烧烤,和房东签了个合同是一年,可是由于生意不是很好,我想转让出去,可是房东不愿意,最后和我家那个还大吵了一架,还把警察给闹来了,你说这个问题我们该怎么解决啊!虽然和房东签了一年合同,我现在就是不想做了,可以转让其他人吗?这和房东签的合同有冲突吗?我想转让出去,你说这个问题我们该怎么解决啊!可以转让其他人吗?这和房东签的合同有冲突吗?

合同纠纷 2019-05-30 06: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租赁合同是物产有限时间的使用权转移,
    租赁合同会约定使用期限的范围;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租赁费或按时间节点多次支付租赁费
    2、转让合同是物产所有权转移,
    转让合同会约定物产所有权在某个时间节点上权属移交。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转让费或按时间节点分期支付转让费
  •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该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对于承租人的效力之一就是支付租金。租金是租赁物使用收益,支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对出租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约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就构成违约。
    但出租人解约前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仍逾期支付,出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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