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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是再婚的,我有一个四岁大儿子,我们父母要留下我儿子,不让我带过去,为此还多次对我暴力,而且老是当着儿子的面骂我,老是干涉我的生活。我跟我老公都想把儿子带过来自己带,我儿子现在还小,想让他跟我他爸他爷爷奶奶培养感情,等他大了就难了。可是他们就是不让,名字也不让改,不听话就挨打,请问能不能走法律途径要回儿子我跟我老公是再婚的,我们父母要留下我儿子,为此还多次对我暴力,能不能走法律途径要回儿子

离婚 2019-07-02 04: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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