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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人要起诉我,因为前一天她到单位闹事,把单位的办公用品砸了,第二天早上又去砸门,我报警了,警察到了我开门出去,她要往里进,但是我一关门挤到手了,当时警察在现场,我们直接到医院去了,我付的医药费,检查都做了,没事,实际就是挤破了点皮,现在她要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还有医药费4万元,我不同意她现在要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办现在有人要起诉我,精神损失费还有医药费4万元,我不同意她现在要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29 19: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精神损失费保险是否理赔?
    根据相关规定,交强险可赔精神损失费,但并不是所有的精神损失都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据了解,从交强险条款的责任范围来看,并没有将精神损失明确排除在赔偿范围内。
    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上,消费者可以向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精神损失费。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据此, 如果受害人没有正式工作,则不存在误工费这一说法的。但是如果受害人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在无工作期间仍然有经济收入,则仍得到赔偿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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