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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孕38周+2天小宝出生的,38周前医生要求做的所有产检都通过,38周那天产检B超显示羊水过多,之前B超羊水都正常,显示羊水过多后检查血糖正常,就跟我说小孩有可能有畸形,还跟我说都38周了只能顺其自然了,有可能不是畸形,结果过了两天羊水破了,小孩出生,被诊断小儿先天性食道闭锁加下喽,产检医院有责任吗,打官司能打赢吗就跟我说小孩有可能有畸形,结果过了两天羊水破了,小孩出生,产检医院有责任吗,打官司能打赢吗

医疗纠纷 2019-05-21 12: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每月的产检天数没有具体规定,按照医生要求,出示医院开具的产检假条给单位,无论几天都应视为正常出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为了完善产检假的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权益,在劳动法的基础上,2012年4月18日国家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3),该规定第六条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你好,如果医院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做医疗事故鉴定,追究医生的责任,根据鉴定结果主张损害赔偿,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含抚养费赡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美容费.因赔偿数额及项目涉及因素较多,如需赔偿法律意见可再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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