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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宝宝因为肚子不舒服住院,诊断为肠梗阻,因宝宝太小,所以是免陪的,住院三四天,准备接宝宝出院,早上八点就到医院了,快十一点了才让看宝宝,到宝宝身边了被告知宝宝被护士不小心烫伤了,早上五六点烫伤的,医院没有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到宝宝身边才知道,宝宝一直母乳,现在奶水都快回完了,我要怎么维护我的权利,要求医院怎么赔偿一个多月宝宝因为肚子不舒服住院,医院没有第一时间告知我们,我要怎么维护我的权利,要求医院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 2019-08-11 17: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条例》调整;
    2、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
    3、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对于医疗事故赔偿的追索时间,权利人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选择诉讼案由,即医疗侵权纠纷和合同违约纠纷。选择的角度不同,则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时效也就不同。对于医疗侵权纠纷,则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而对于合同违约纠纷,则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
    患者如与医院发生纠纷后欲追究医院侵权责任的诉讼,适用特殊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为1年;如把医疗纠纷作为一种医疗合同纠纷,则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但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大多以医疗侵权纠纷受理。
    因此作为患者及其家属,在发生医疗纠纷后,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不仅有利于证据的收集,也可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使自己丧失胜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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