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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原因是这样的 经过一个朋友介绍我的车出租给了以个人营业单位的租赁中介 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过出租时间5天了 打电话要车 中介以各种原因拖延还车 并且同时租金也没有全付 请问我要以什么正确的方式要回我的车??还有个问题是因昨天急需要用车经商量临时借用了中介人的个人车 担心我的车不给 暂时没想还给他车 请问我的行为违法吗?请问我要以什么正确的方式要回我的车??还有个问题是因昨天急需要用车经商量临时借用了中介人的个人车 担心我的车不给 请问我的行为违法吗?

债权债务 2019-06-30 09: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为房屋拆迁,房屋租赁将不能再延续,因此可以解除,要回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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