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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了解一下,我没有办结婚证,结婚酒席办了,男方那边给了十万块我这边,去年年底我生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之前一直不在我身边,不回家,我生了小小孩就跟她爸妈一起,他从不回家,一直到现在,我忍不住了说,不过了,他回来就问一句过不过,我说不过,他说不过滚出去,他把我送回了我爸妈家,现在他还说十万块钱没有白给,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我没有办结婚证,结婚酒席办了,现在他还说十万块钱没有白给,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22 15: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证,无论同居多久,都不算合法夫妻。
    但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按照事实婚姻对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 如果同居男女双方,当前都没有与任何第三者领了结婚证。那么他们在一起就不算重婚。
    如果同居男女双方,其中有一方与第三者事实在婚姻登记机关领了结婚证。那么当事的双方同居在一起就是重婚。
    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是违法行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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