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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有两个女的,带人去我们住的地方打我们,他们去了四个人,两个男的没动手,两个女的打的。最后我姐拿修眉刀划伤的那个女的大腿。然后我们先报的警。警察来了。就把我们带走了,把那女的送医院了。说是轻伤。因为我未成年,把我放出来了。把我姐直接送走了。他们,来我们家打的结果他们受伤比较严重。我姐要被判刑吗?那个女的,就没责任了吗?两个男的没动手,因为我未成年,来我们家打的结果他们受伤比较严重。我姐要被判刑吗?就没责任了吗?

交通事故 2019-06-27 07: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故意伤害罪轻伤,要年满16周岁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拘留罚款。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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