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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买的,有几次吵架他都撵我出门,前几天又赶我走,这一次我要求房子加我名字我才回去,他不肯,我打算离婚。孩子32个月,女孩,从出生到29个月都是我自己带,婆婆没带过一天,也就这两个月我上班了,婆婆才带孩子,财产大概13W,其中彩礼6,嫁妆6,其余一万是后来存的,现在我请求离婚,请问孩子抚养权我能要到吗?13万我能分多少?谢谢房子是婚前买的,我打算离婚。其中彩礼6,现在我请求离婚,请问孩子抚养权我能要到吗?13万我能分多少?

离婚 2019-05-19 14: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1、离婚后原配偶无继承权,但离婚不中止子女关系,子女依然享有法定继承权。
    2、仅为法定继承权,如果父亲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
    3、孩子如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需要保留必要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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