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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两个,大儿子已分开家20年了,小儿子和父母一起生活,小儿子还没结婚,父母却双双去世了,父母去世的时候没有花儿子们的钱,现在小儿子结婚了,也有老婆和孩子了,家里有6.5亩田地,父母在世时,父母卖掉2亩田地,现剩余4.5亩田地,父母去世以后,剩余的田地一直有小儿子经管,父母已去世4年了,现在大儿子非要分剩余的田地,我想问,他有资格分没有,兄弟两个,小儿子还没结婚,现在小儿子结婚了,也有老婆和孩子了,父母去世以后,父母已去世4年了

离婚 2019-06-01 00: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遗产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是否享有父母的继承权: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 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 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 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 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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