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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的一个同事借我15000元,陆陆续续给我还了7000元,现还有8000元未还,在这半年多的时间里,我多次向他要,但是对方一直在推辞,在躲避,到现在连电话都不接,钱也至今未还,当时他说很快就会还,就没有写借条,但是有聊天记录可以证明他借我的钱至今未还。。我想问一下,这种问题该怎么办呢?我这么可以要回我的钱呢?希望律师解答回复,谢谢!就没有写借条,这种问题该怎么办呢?我这么可以要回我的钱呢?

债权债务 2019-06-16 11: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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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不产生财产关系,所以在同居期间是谁的财产还是谁的财产。只要有证据证明同居期间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是能够拿回来的,如果是赠予,则无法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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