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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濮阳老家买了一套房,该房十七万三,定金付了四万,售楼部签的合同让2016年底付清,截止2016年底付了七万,没有付完,2017年售楼部通知我们,因为我们没有把钱付完,没有通知我们,也没有和我们商量,在我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售楼部把该套房子,已转卖出售,我们现在找售楼部要钱,售楼部说我们没有付清全款,现在即不给钱,也不给房,请问我们该怎么做2014濮阳老家买了一套房,定金付了四万,现在即不给钱,也不给房,请问我们该怎么做

房产纠纷 2019-05-21 23: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意向金转定金”通常约定由买方先付一部分钱款作为意向金交给中介,如果卖方同意居间合同中的条件(包括总价及付款方式),中介就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就转为定金,如果买方反悔不买则不能要求返还,如果卖方反悔不卖则要双倍返还。所以,买方付钱的时候确实是意向金,但如果卖方同意卖,那就变成定金了。
    所以一定要看清居间合同条款,不能随随便便就付了意向金。
  • 离婚前交的购房首付,离婚后签订购房合同,算共同财产。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
    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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