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一家旅馆的店长,有个朋友在2016年3月份-6月份住宿,我帮他垫付费用5500元,当时说好过几天还,我也没在意,也没有打欠条,2017年2月份-5月份住宿,我又帮他垫付4500元。当时那两年他没有工作,我已朋友的态度尽量帮助他,结果到现在我的这个朋友有工作了,一问他这钱款的事,就说没钱,也不说不还就是没钱。想询问下,我这个事情有什么最好的解决办法吗?我帮他垫付费用5500元,也没有打欠条,也不说不还就是没钱。我这个事情有什么最好的解决办法吗?

债权债务 2019-05-19 06: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2、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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