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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2017年11月1日结婚,他婚前有6万块钱的贷款,结婚第五天,我自己出了一万,向我哥哥借了一万,我的父母人给了2.5万,他家人给了一万,我们婚后剩下的5000加上,一起把银行的6万贷款还清了,现在我老公严重吃醋,严重侮辱我,闹得要离婚,,,他说他不还这个从我家拿出来的4.5万,,我们要是离婚了,,这个在法律上怎么分,,,婚前给的3万礼钱,我需要还给南方吗向我哥哥借了一万,他说他不还这个从我家拿出来的4.5万,我们要是离婚了,这个在法律上怎么分

离婚 2019-08-06 14: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
  • 你好,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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