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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b房子租期是一年一签,到2017年12月31号到期,在2017年6月的时侯签了个转租第三方的合同,大概内容是将房子转租给第三方,转租日期为2017年6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但但2017年12月31日到期后,有次承租人直接于房东签合同,房东同意并写了同意转租,并盖了公章,但是2017年12月31号后房东又不同意租了,要收回房子,公司都注册好了,我该怎么办?但是2017年12月31号后房东又不同意租了,要收回房子,公司都注册好了,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5-17 00: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照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发包人在与承租人签订门市出租合同期间,承租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是不能将门市擅自转租给他人的;你说的承租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就私下将门市转让给你,现又得不到发包人的追认,那你只能找转租给你的人要求退还转让金及承担相应的损失;若转租人与你耍赖,又协商不成,那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转租人了。若你所述情况真实,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的。
  • 关于承租人转租房屋到期后如何收回租房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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