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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加盟了武汉一家包子公司,2018年5月签订协议,收取加盟费5万,和押金2万,购买设备1万多元,2018年6月开始经营,到2018年9月29日,因为纠纷公司停止供货,在交涉过程中,了解到这家包子公司,有工商执照,有直营店,但没有注册商标,也没有商业特许备案,请求律师咨询,这家包子公司是不是没有加盟招商的权利,不能开展这个商业活动,是否涉嫌诈骗经营,我的加盟费和押金能否退回有工商执照,也没有商业特许备案,是不是没有加盟招商的权利,是否涉嫌诈骗经营,我的加盟费和押金能否退回

合同纠纷 2019-06-02 14: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防止连锁加盟诈骗的方法:
    1、试着在百度里以项目名称加骗子两个字搜索一下,如果没有发现投诉,基本上项目就可以相信,如果投诉多,就是骗子了,适用于任何项目,这是一个基本的判断。
    2、如果你要加盟的品牌在公司所在地(就是你去考察的地方)没有两家以上的实体店,那它就是骗子。
    无论它如何解释你都不要相信!
    3、骗子公司一般多采用,诱导式,用小猫钩鱼的方法引你上钩。比如,赠送小礼品,减少加盟费,返现金,返装修费等等计量。当这些情况出现时你就要小心了。
    4、一定要看你准备加盟品牌的生产车间(或工厂)。
  • 退加盟费,
    1.首先 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以下结合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其反映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以期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2.其次、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虽然《办法》属于行政规章,效力层次不高,但该定义仍可作为本案审理时的一个参考。
    3.第
    三、实践中,特许双方往往并不清楚加盟费的性质,只是约定加盟费“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费看作是合同中特许使用费的一部分或预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费理解为合同保证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特许双方对加盟费应否返还产生争议。
    4.最后,一般情况下,特许双方一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纳加盟费,特许人才可能把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开展特许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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