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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骑的是电动自行车,而对方是小轿车,认定书同等责任,我们是在广东中山市XX发生此事故,本人有中山社保,为十级伤残,车主买了全保,请问,保险公司能赔多少?具体的计算标准是啥?谢谢你们,我小学文化,这些天一直有电话打给我,说是律师,也有人直接闯入病房,声称律师,声称保险公司介绍,并且把我的伤势信息给图片我看,我之前被人骗过,害怕受骗。帮帮我,谢谢你们了!!!认定书同等责任,为十级伤残,车主买了全保,保险公司能赔多少?具体的计算标准是啥?我之前被人骗过

保险纠纷 2019-06-11 05: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社保的计算方法: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
    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
    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计算概述
      
    1、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2、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7、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8、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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