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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教一件事! 有一个人一直在 空间里发表一些嘲讽我朋友的言论,虽然没提名,但是却附上我朋友的照片或者发表的说说和朋友圈的截图,说一些类似人长得丑就只配卖东西,男朋友眼瞎了才看上这么丑的人或者根据我朋友的说说内容加以揣测并说一些诋毁我朋友的言论等等。而且经常发,已经持续一年多了~我朋友非常苦恼,每次看见都会气哭~屡次找她都没用!请问这个人有侵犯到我朋友的名誉权么?我朋友该怎么保护自己呢?我想请教一件事!请问这个人有侵犯到我朋友的名誉权么?我朋友该怎么保护自己呢?

肖像权 2019-07-28 08: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
    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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