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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车经过路口与电动车相撞,下车后发现对方没有摔倒,没受伤,电动车有点损伤,想送对方去医院,对方不去,给钱修电车,不要,我车上有4位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可以做证。20天后,肇事科打来电话说我肇事逃逸。我该怎么办,到肇事科后,对方直接要5500元钱,说医药费,误工费,。我要各种单据,去保险公司保销,可对方没有单据,直接要钱,肇事科要求我们条解,可对方不配合,就是要钱,已经4.5天了,我刻怎么办,谢谢你我驾车经过路口与电动车相撞,没受伤,肇事科打来电话说我肇事逃逸。我该怎么办,可对方不配合

交通事故 2019-05-31 13: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法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在此,我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肇事车辆逃逸后,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不以事故责任划分清楚为前提条件。
    因此,交通肇事责任人逃逸后,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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