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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一个上班的同事互相打起来了??我是先动手的??然后不小心把他的鼻子打骨折了??派出所说是轻伤二级??我已经给他一万多了??我还会网上通缉吗??心把他的鼻子打骨折了??派出所说是轻伤二级??我已经给他一万多了??请问我还会网上通缉吗???你好??我跟一个上班的同事互相打起来了??我是先动手的??然后不小心把他的鼻子打骨折了??派出所说是轻伤二级??我已经给他一万多了??请问我还会网上通缉吗???我跟一个上班的同事互相打起来了??我是先动手的??然后不小心把他的鼻子打骨折了??派出所说是轻伤二级??我已经给他一万多了??我还会网上通缉吗??心把他的鼻子打骨折了??派出所说是轻伤二级??我已经给

刑事辩护 2019-06-27 14: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网上通缉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长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
      另外,所谓“网上通缉犯”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其他地方出现嫌疑人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
    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在公安部门的公开的网页上,也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的资料。而在各地方的公安部门网页上,也只有部分。想获得全面的,对老百姓来说不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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