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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表弟10月23号在六建工地被钢板把三个脚趾头砸伤,粉碎性骨折,并且做了手术,医院住了快一周了,医院说再观察几天,那么像这种情况,如果先私了协商有以下四个问题需要咨询:1.如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2.以及赔偿标准是什么?3.什么时间应该提出赔偿?4.表弟的老板没有给他上保险,23号表弟是被他的老板刘某派遣到六建的工地作业,事故发生在六建。那么这种情况,哪方是主要责任承担者? 如果私了协商不了,应该如何做?粉碎性骨折,1.如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2.以及赔偿标准是什么?哪方是主要责任承担者?

交通事故 2019-06-03 13: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医疗事故纠纷适用这一时效期间,即医疗纠纷要求赔偿的时效为一年。伤害明显的,自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认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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