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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借高利还银行贷款、借到的资金被股份负责人、说不清什么理由、被人拿走、而后用各种理由拒绝分红、而且帐目拖压、拒绝清算、股东们应以什么理由违护自己的利益由、被人拿走、而后用各种理由拒绝分红、而且帐目拖压、拒绝清算、股东们应以什么理由违护自己的利益?请问:股份合作、借高利还银行贷款、借到的资金被股份负责人、说不清什么理由、被人拿走、而后用各种理由拒绝分红、而且帐目拖压、拒绝清算、股东们应以什么理由违护自己的利益?股东们应以什么理由违护自己的利益由、说不清什么理由、被人拿走

医疗纠纷 2019-05-17 13: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 以抵押担保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如果到期债务人不能还款,银行可以主张以抵押物拍卖偿还债务。
      如果只是以房产提供抵押,未做其他保证,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担保人个人不再承担额外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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