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劳务纠纷,本人硕士,找好工作,7.14邮件正式申请离职,期望日期为8/8。可领导坚决不批,8/8那天既然威胁撕破脸皮也不批。迫于压力,请了4天假,正好休整下身体。领导没说不同意,也没说算旷工(没签给我,因为正好不在,回来看到了也没说啥),无任何通知,回来居然说算我旷工开除,要么继续回来上班?对于员工手册确实有这点,但我毫不知情,没有培训,没有签字,请假连警告都没有。请问我该如何避免他旷工辞退,而让他正常解除合同,麻烦了劳务纠纷,领导没说不同意,要么继续回来上班?对于员工手册确实有这点,请问我该如何避免他旷工辞退

合同纠纷 2019-05-20 07: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旷工时间可以辞退,一般都在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有很详细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有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力。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的企业管理。
    至于对旷工的处罚是法规允许企业应有的自主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鸡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