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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某日下午6点左右,我在某十字路口打车(帮公司办事儿)我坐上出租车以后,司机师傅说不到我要去的地方,当时我挺生气,忘记是他先提醒我注意看车后行人,还是我先开的车门了,(我开的是右车门)我开车门导致一位坐电车的大家从电车上摔下来了,(骑电车的人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随后骑电车的要求去医院检查,检查费我出的,共170块钱,现在受害者要求赔偿1000块钱,请问这1000块钱应该怎么出?还有公司是否应该给我承担赔偿?还是我先开的车门了,请问这1000块钱应该怎么出?是否应该给我承担赔偿?

交通事故 2019-05-28 14: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一定要索要有关单证,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医疗费(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误工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 (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 (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 司机帮公司开车出事,如果是司机存在过错就需要承担责任。具体的责任认定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第二,若违章在机动车道停车换胎,侵犯他人道路通行权并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因此应承担同等以上事故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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