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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土地纠纷的问题您好!;土地第一轮承包时大哥A姐姐和我的户口都在一起,后来弟兄两个分家我和我姐的户口一直在我A的户口本上。我和我姐各自结婚后一直没把户口迁走。99年第二轮土地(当时大哥和A已分家)后我大哥向我A要了一个人的土地(哥俩分我和姐姐的承包地)。我和姐姐的户口和A在一个本上,现在我想要回我的地,但A的承包地没有多余的地给我,大哥家有多余的余地,但他以我户口不在他那为由,不给,请问我能要回属于我自己的土地吗?我想咨询土地纠纷的问题您好!我想要回我的地,请问我能要回属于我自己的土地吗?

房产纠纷 2019-08-11 12: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现已设定在租赁合同纠纷第四级案由,意味着土地租赁合同这一概念的范畴有所扩大,既包括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租赁权,也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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