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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案子,去年冬天的时候双方都20多人去打架,我是刚下班不知道什么情况就被朋友叫去说办点事,没心思就跟着去了,一去看见一群人,我觉得事不好,其中有人说今天谁要敢跑谁要敢不拿东西就整死谁,给我吓得也没敢动躲在后边没动手,但是对方一个人是重伤害,警察今年来我家说这个事情,说手里有打架视频,里边我也确实没动手,但是也属于参与,警察来了后没说抓我,第二天我去自首了,现在暂时关押,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听警察说八月份开庭,现在该怎么办我是刚下班不知道什么情况就被朋友叫去说办点事,第二天我去自首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9-06-09 14: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因为是重伤,所以公安局一定会想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
    刑法上16岁以上就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对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罪,一般应考虑减轻处罚,对已满16岁不清满18岁的少年犯罪一般考虑从轻处罚。
    所以再看事情原委,如果性质恶劣,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对方家属反映强烈,那么判处有期徒刑的可能性很大,看伤情,一般3年以内有期徒刑,也有可能3-8年有期徒刑;如果民事协调得当,有自首、立功等表现,那么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可能比较大,一般就是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之类的
  •   如果是双方打架,无论是先挑事的,还是后还手的,其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都涉嫌殴打他人,依法应都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对方先骂人,先动手,属于过错在先,处罚时,应重于你们。
      治安行政处罚,可以罚款,警告,不是非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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