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是外地来的打工,现在南宁搞装修的,托欠我七个月工资,到劳动局投诉,让我上仲裁,仲裁说让我找证据,没有证据了,手机丢了,电脑坏了,没有考勤表,没有结算单子,开始来的时候是老板让我来,现在他说的话都不诚认了,说好的400钱一天,现在七个月过去了,要给我150,没办法了,现在还是让我做事情,还不给我钱,说是做好了在除理,到时候还是他们说的算,想给多少钱就给我多少钱,到目前还没有补发给我工资,到处投诉也没有人管理这事情,请问该怎么办?手机丢了,还不给我钱,想给多少钱就给我多少钱,到处投诉也没有人管理这事情,请问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5-24 14: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