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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妹的老公在工作中意外死亡,可是赔偿金被她婆婆拿走了,她一分钱都没拿到。她还有两个孩子一个大的7岁了一个小的才6个月是在她老公死后生的。法律上老公死了第一继承的是老婆,她婆婆这样的做法是不是违法了呢? 我姐妹现在住她娘家,大女儿在婆家因为要读书而她又没那个经济抚养,小女儿跟着她在娘家,什么吃的用的都是娘家的,自己也没有经济来源。她老公死前的工资都是给她婆婆的,自己上班还早补贴家用还有小孩子,自己没有多余的钱。那她想要回属于自己的钱该怎么办呢是不是违法了呢?什么吃的用的都是娘家的,那她想要回属于自己的钱该怎么办呢

损害赔偿 2019-07-19 18: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离婚的相关事宜,包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如何承担、夫妻谁来抚养子女以及作为共同财产的房产如何进行分配等。如果夫妻双方能够约定通过变价分割的方式来分配房产,可以由双方将房产售卖后就价款进行分配即可。
    夫妻一方变卖房产后不给付钱款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回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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