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是5月17日晚7时左右,在 被交警强形拦下,说是检查酒架,让我吹试,结果显试酒精含量为53是饮酒架车,开了发单,扣留了车辆,交警说不用抽血了,吓得我当时都不知道怎么办了,说啥就是啥吧,我以为交完罚款就没有事啦,警察说不用局留了,让我签完字,就把我放了,说第二天到交警队去办理,去了以后才知道天塌了,局留15天,罚款5000元,5年不得上路开车,说我的车是营运车,为什么当天不局留,不抽血化验,我是一名乙肝病人,大夫不让喝酒,喝了几瓶饮料,就给我查出53的酒精含量,我该怎么办?开了发单,扣留了车辆,交警说不用抽血了,罚款5000元,5年不得上路开车,为什么当天不局留

损害赔偿 2019-05-16 11: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遵循什么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定要遵守程序。当场出具凭证,履行告知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景德镇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