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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我和她在将近五年没有联系,没有任何联系方式,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前两年听别人说,她跟其他的男人结婚生小孩了,那男的是哪里的一概不知。我是湖南的,她是四川的,结婚登记在我们湖南,是五年多前领证的。我和她也有一个小孩,我和她的小孩自从她五年前走了后,她就没有管过,也没有联系过。我和她是在浙江认识的,我现在一直在浙江。小孩是我一直带在身边的。我现在想问的是,我现在起诉离婚,是在我户籍所在地,还是她的户籍所在地,又或者是我现在务工的所在地起诉她离婚?我现在也没有任何联系方式。离婚起诉,我现在起诉离婚,是在我户籍所在地,还是她的户籍所在地,又或者是我现在务工的所在地起诉她离婚?

离婚 2019-07-19 14: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针对您提出的案件,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解答:原则上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在当前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准备:
    1、民事起诉状,表达你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2、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你的身份,立案时查验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证明你与被告的婚姻关系,立案时查验原件;
    4、被告的居住证明,证明被告近一年以上在立案的法院辖区内居住。
  •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
    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二、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
    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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